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通知:
2016年上海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(yè)考試內(nèi)容和要求
考試內(nèi)容:包括身體素質(zhì)和專項技術(shù)兩大項。
一、身體素質(zhì)(包括3項)
1.100米跑
(1)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測試機會?忌鹋芊敢(guī)兩次,即取消其該項目考試資格。
(2)如考生在此項測試過程中有意妨礙、阻擾、影響他人測試,即取消其該項目成績,被妨礙、阻擾、影響的考生可再有一次測試機會。
(3)測試采用電動計時,考生測試時必須使用起跑器,采用蹲踞式起跑。釘鞋須使用短釘,鞋釘長于9毫米者不能參加測試。
(4)計時以秒為單位,精確到百分之一秒。
2.800米跑
(1)每位考生只有一次測試機會?忌鹋芊敢(guī)兩次,即取消其該項目考試資格。
(2)如考生在此項測試過程中有意妨礙、阻擾、影響他人測試,即取消其該項目成績,被妨礙、阻擾、影響的考生可再有一次測試機會。
(3)測試采用電動計時,以不分道的方法進行測試。為保證考生安全,一律不能穿釘鞋。
(4)計時以秒為單位,精確到百分之一秒。
3.原地推鉛球
(1)鉛球重量為男5公斤,女4公斤。
(2)每位考生允許有兩次測試機會,取成績最好的一次,丈量最小單位為0.01米。
(3)技術(shù)要求:站立在投擲圈內(nèi),考生采用原地側(cè)向或背向均可,但不得做滑步或旋轉(zhuǎn)動作。推鉛球時,應(yīng)將鉛球置于鎖骨窩處,用單手由肩上推出,不得將鉛球移至肩下或肩后拋擲。球推出后腳不得踏出投擲圈或踏在抵趾板上。身體各部位不得接觸投擲圈前半部圈外地面。球出手后必須從投擲圈后半部退出場地。
二、專項技術(shù)考試項目
共10項:田徑、籃球、排球、足球、網(wǎng)球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體操、武術(shù)、游泳。考生可按本人專長、報考院校的招生要求和規(guī)定選擇體育專項(每人限測一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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